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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解答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相关问题

宏博幼师 2012-4-18 9: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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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入园难”成为老百姓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28日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财政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了通知,明确将

     当前,“入园难”成为老百姓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28日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财政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了通知,明确将在多方面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资源存在缺失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缺失。针对这一现状,财政部、教育部在通知中明确,将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
   

      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中央财政将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选择农村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建成幼儿园,保证园舍的安全,配备必要的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

      中央财政按照拟改建的闲置校舍面积、新增入园幼儿数和每平方米500元的测算标准,分地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西部地区,中央补助80%;中部地区,中央补助60%;东部困难地区,中央分省确定补助比例。

      此外,支持中西部农村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还将从中西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以及在中西部农村小学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入手。

      据介绍,中央财政按照每班5万元的标准对增设附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补助;对巡回支教志愿者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费用给予补助,其中:西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东部困难地区每人每年补助0.5万元;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

      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幼儿园

      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

      财政部、教育部的通知中明确,将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

      据介绍,中央财政安排“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根据各地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实绩给予奖补。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对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低收费学前教育服务的,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原则,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

      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目前,我国办好学前教育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进一步扩大幼儿教师队伍,提高幼儿教师素质。

      针对上述问题,财政部、教育部的通知中指出,从2011年起,将中西部地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引导地方科学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由地方结合实际先行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中央财政视地方工作情况给予奖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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